热线:0594-3287999

关于做好住建系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栏目: 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3-07-06

闽建安函〔2023〕6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委),福州市房管局、园林中心,厦门市住房局、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执法局:

  当前,我省进入暑期高温季节。为切实做好住建系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因高温天气造成的人员、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持续高温天气下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保持清醒认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重点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针对性做好防暑降温、防疲劳作业、个体防护、用电安全、防火防爆、防台风、防雷电、防泄漏中毒、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等工作,全面落实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各项责任和措施,堵住各种安全生产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督促各相关单位、项目,严格执行高温停工或限时作业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和高处作业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和高处作业;向从业人员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卫生知识,并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饮品药品等,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强化建筑施工高温防控措施

  各地要严格落实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时,11:00-15:00严禁室外露天作业的有关要求,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搭设凉棚和饮水点,备有足够的饮用水、凉茶及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各地要加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工地的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加强巡查检查,防止露天高温暴晒。

  各地要加强施工消防安全,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加大对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确保施工现场防火安全。

  三、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

  燃气管理方面,要加强燃气门站、调压站、储配站、加气站等场站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容器、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喷淋)设施、报警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要特别关注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情况、喷淋系统运行状况和储罐根部安全阀阀门的开启状态,不得将气瓶置于烈日下暴晒。

  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要做好防爆、防高温、防火措施,做好一线环卫工人高温安全防护,高温天气期间采取避高温错时工作制,原则上午间不安排人工保洁作业,环卫工人休息屋要配置必要的生活服务用品和药品。

  城市园林绿化方面,要完善城市公园医疗、应急救援服务,加强各类设施日常检查维护,有条件的可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做好绿化养护人员夏季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

  四、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防范管理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高温天气的特点,认真检查物业服务区域内电梯、水泵、消防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扎实做好防火灾、防暑降温等重点工作,并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避免高温中暑,保障人身安全。

  五、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本行业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该整改的整改,该停工的停工,该立案的立案。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预警预报信息,根据高温天气特点加强应急准备,督促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应对突发事件,落实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要加强值班值守,如遇突发事件要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9日